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司学工办工作职责,确保员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司员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党政领导下,协助党总支(副)书记做好我司员工的教育、服务与管理工作;做到“上情下达” “下情上报”。
二、认真学习、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学校、学院的有关政策在全院员工中的贯彻执行。
三、根据学校与学院的要求,围绕员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定员工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开展计划的落实和实施,促成本院良好学风、班风、室风的形成;做好员工工作的总结、检查、评比工作。
四、做好特殊时期员工的教育引导工作,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政治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五、组织开展各类科技文化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员工的评先表彰工作,做好员工干部的选拔、培养、指导和员工骨干、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入党工作。
六、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做好员工的奖、贷、助、勤工作和员工的国防知识教育、军事训练工作。
七、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全院员工工作的队伍建设、管理、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做好员工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拓展工作思路和渠道。
八、负责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员工工作各类材料汇总、报送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九、负责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毕业生就业的对外联系和组织工作,力争完成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
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理论研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