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葡萄入口学院就业工作奖励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力度,拓宽就业渠道,开拓就业市场,调动全院教职工及社会各届为我司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 公司教职工(非专职就业人员):
1、为学院成功联系渝内外的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超过10个岗,奖励现金500元;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0个岗,奖励现金1200元;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超过50个岗,奖励现金3500元;提供就业岗位超过100个岗,奖励现金10000元
2、提供行政事业单位的就业岗位,就业一名员工,奖励现金200元
3、年终张榜公布为学院毕业生就业做出贡献的教职工及学院各单位,颁发奖金,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优。
4、根据就业单位的用人情况,对联系人和推荐人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现金500、300、200元。
5、如果毕业班辅导员主管的就业工作获学校先进集体荣誉的,奖励300元。
二、 社会各届人员:
为我司毕业生推荐正式就业1名员工奖50元;一次推荐超过10名正式就业的每人奖80元;超过20名每人奖100元。
三、奖金的兑现和发放:
1、学院教职工的奖金的发放:
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然后由院办公室造表统计奖金数额交综合财务处审核,经学院领导批准后于年终统一发放。
2、社会各届人员的奖金的发放: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然后由院办公室造表统计奖金数额交综合财务处审核,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发放给联系人。
3、奖金来源从提取的就业指导费中支出。
新京葡萄入口员工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